根据目前上海市的有关规定, 房屋拆迁因土地性质的不同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和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 而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又因房屋的用途不同而分为居住房屋拆迁 和非居住房屋拆迁。 集体土地上非居住房屋的拆迁补偿对象仅为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 房屋的承租人并未包 括在内,而且只能实行货币补偿。被拆迁人所能够得到的补偿共五项:、被拆迁房屋的建 安重置价; 、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5、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其中,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 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迁估价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另外根据上海市的相关规定集 体土地上厂房、 店面拆迁造成停产、 停业的适当补偿标准为: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 至 350 元。 绿证工业厂房拆迁,如果采用货币买断,企业解散的方式拆迁,拆迁人除支付给被拆迁 人补偿费外,还要支付企业解散后的职工安置费,但不支付搬家补助费;如果采用易地安置 的方式拆迁,拆迁人除应支付给企业易地建厂补偿费外(厂房及设施还建的除外),还应支 付企业职工过渡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企业解散后的补偿费额度,主要通过评估 企业现值来确定。补偿费包括企业厂房现值、机器设备现值,水、电设施现值,水、电设施 增容费、 厂区道路现值。 企业解散后的职工安置费, 参照本市劳动部门规定的安置标准执行。 企业易地建厂安置费同样通过评估确定。包括工业厂房现值、土地使用权购置费、新厂区道 路修建费,水、电、机器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搬迁费(含设备拆、装、运及损失等)。企业停 产、停业损失费,以企业上一年上交税额换算成企业利润确定。
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工厂需要搬迁,由此产生企业搬迁损失的评估项目 也不断增加。与某些业内人士主张将工厂搬迁损失评估人为地划分为三个阶段不同,我们在 参与企业搬迁评估的一个项目中,从评估结论的适用性。评估资料的可获得性和评估工作简 易性出发,将某上市公司搬迁损失评估分为不动产损失,停产损失和搬迁费三个子项。由此 产生的评估结论和评估报告获得了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和公司董事会、大股东。股东大会的认 可。我们的体会如下 某大型汽车部件生产企业原为某军工集团与一汽合作兴办。 根据城市规划从主城区迁至 高新技术开发区即将建成的新址。凭着对项目内涵的准确把握,我们通过竞标获得了搬迁损 失评估的委托。 该企业的产品涵盖 6 大系列 200 余个品种,市场占有率达 20%。公司资产 5 亿元。工 业建筑 42.000 平方米,机器设备 826 台(套),存货按定额管理,包括数控立体仓库等生产 辅助设施齐全。厂区管网密布,绿化美观。工厂为多品种大批量生产,技术先进,开发能力 强,管理水平与上市公司相称。经济效益稳定,2007 年实现利润 596 万元。随着我国国民 经济高速增长和汽车产量连年上升,预计搬迁后将更有利于企业发展。 委托方对本搬迁项目评估的要求是评估结论和评估报告能得到各方面认可, 所获得的经 济补偿足以保证完成搬迁任务,顺利地在新址全面投入生产。 通过对项目内涵的深刻理解,并为使评估结论和评估报告便于各相关方审查核准,我们 设计的评估方案将搬迁损失评估分为三个子项: 一是不动产损失评估。指不能随迁的财产的拆迁补偿价值评估; 二是停产损失评估。指因搬迁而停产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价值评估; 三是搬迁费评估。指随迁财产搬迁的全部合理费用。 我们的分项也获得了委托方的认可,分项不仅体现了对项目内涵的深刻了解,评估结论 和报告也便于各方审查核准。其中,不动产损失是要用于与政府主管部门谈判补偿,停产损 失要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 搬迁费需由大股东核准并出资。 在评估过程中,我们本着“科学合理,不重不漏”的原则,加大现场核查工作力度,按时高质 量地实现了在竞标时的承诺。评估报告受到主管部门的肯定,评估结论也为各方所接受。我 们的作法是: (一)不动产损失评估 搬迁企业的不动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道路、围墙、挡土墙等)、管
网(给排水、暖,电、燃气、通讯、管理信息系统,安全******、消防等)、绿化景观等不能随 迁的财产。不动产损失评估的价值类型是“拆迁补偿价值”。拆迁补偿价值是根据政府主管部 门房屋拆迁的有关规定和拆迁补偿标准确定的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可能获得的补偿价值。 例如当地政府明确规定了树木的补偿标准,只要根据树种树龄就可确定补偿价值。对房屋拆 迁补偿的评估。当地政府规定了住宅搬迁评估的平均指导价,非住宅房屋拆迁评估指导价则 要求比照住宅拆迁评估指导价适当浮动,但未对有关因素调整系数做出具体规定,本次评估 对象为工业厂房,与住宅很难比对,加之可供比对的工业建筑市场交易案例难寻,故在与拆 迁方协商后,决定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确定不动产拆迁补偿价值。
(二)停产损失评估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 予适当补偿。一般以被拆迁房屋补偿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也有的地方法规规定按被拆迁企 业上年月平均净利润的若干倍给予补偿。 搬迁会造成停产,停产意味着获利能力的暂时损失。需要注意的是,机械工厂的搬迁, 其短时停产并不意味着停止全部经营活动。以本案为例,产成品仍必须按合同兑现,原材料 仍按计划采购,一些生产经营活动仍在进行。在此次工厂搬迁损失的评估中,停产损失的评 估用搬迁期间企业净利润的损失计算。 搬迁期间月度平均净利润用企业前三年年均销售收入 净利润率和当年预计实现的月平均销售收入计算。当年预计实现的月平均销售收入为:上年 实际销售收入×(1前三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12。委托方设定此次的搬迁时限为两个月。
(三)搬迁费评估 工厂搬迁费评估是对随迁财产,包括机器设备,工装模具,工位器具。存货,在用低值 易耗品、文件档案等从拆卸运到新址安装试车投产全过程合理费用的估测。此次评估中搬迁 费不计资金成本。 搬迁费的估价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资产价值评估。注册资产评估师要针对不同的搬迁财 产,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科学缜密,经济合理地设定一个搬迁方案,以此作为搬迁费用计价 的基础。以机器设备为例,搬迁费一般应包括:拆卸费,包装费,吊装费,运费,卸车费, 安装调试费,验收费,不可预见费,管理费,保险费。 搬迁费评估为计价所设定的运输方案,不是搬迁组织措施计划,更不是装车计划。 工厂搬迁损失评估是注册资产评估师为搬迁企业获得补偿而提供的价值参考的专业意
见。注册资产评估师应针对搬迁企业行业和规模不同,以及评估报告使用要求的差异,关注 到可能影响搬迁损失的所有层面。以本案为例,包括: 1 鉴于为搬迁损失给付补偿的部门不同,对应的搬迁损失评估报告特别是价值类型必 须符合该部门的有关规定。 例如房屋建筑物损失的评估要采用政府拆迁主管部门规定的方法 进行,价值类型是“拆迁补偿价值”。而对于给付经济补偿的部门不承诺补偿的项目,如订单 流失、信誉受损等形成的间接损失,则不列入评估范围内。 2 搬迁企业占地 7.4 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依长期合同租赁取得。租赁费已一次付清, 租金远低于现行市价。工厂搬迁失去了继续使用的权利,也享受不到租金的优惠。从而形成 搬迁损失, 并纳入本次评估范围。 委托方拟在搬迁新址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和价格协议中, 向有关部门申报经济补偿。 3 在工厂搬迁损失评估中,注册资产评估师要加强现场清查核实。工业建筑要逐一核实 建筑面积和结构;机器设备要逐台设定运输方案,关注拆卸损失和不可预见损失;存货除数 量外,包括体积、重量,包装状态都要心中有数;大量的在产品、在用低值易耗品、在用工 装模具刃具和工位器具都要掌握其数量,体积和重量。所有这些都要作到“不重不漏”。 目前,该上市公司搬迁损失的评估结果已为各方所接受,相关经济补偿顺利推进。工厂 按计划完成搬迁,在新址已正式投入生产,并为当地政府树立为样板工程。
首先,房屋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 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其次,具体拆迁标准应该看你是哪里的,各省市、地区一般都有自己的拆迁补偿标准,详细 的应当向当地拆迁部门咨询、了解,他们都有印发小册子,可前往索取。 再次,关于个体厂房拆迁,具体补偿方法: 在法律实践中,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 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二是拆迁费 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 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三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 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一)拆迁资产补偿 1、土地补偿
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其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 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 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拆迁法规,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 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在《中国 2010 年上海世博会场址非居住房屋 拆迁评估和补偿的实施细则》中明确了“土地使用权补偿基本价格按照市场评估、整体平衡、 政府定价的原则确定: 浦东地区为 110-130 万元/亩, 浦西地区为 120-140 万元/亩”的补偿办 法。这是上海市第一次以政策性文件的形式明确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办法。 其他地方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 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同时,这也是我们立法机关和行政 机关在制订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时候,应当加以保护的地方,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 重视。 2、房屋、建筑物补偿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 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 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 际价值。低于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以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并依照 上海市有关补偿口径,计算房屋、建筑物实际应得的补偿费用。 3、设备重置成新价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规定,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 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 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 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 品的增多。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 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按照被拆迁正式房屋建 筑面积每平方米 25 元计算;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二)拆迁费用补偿 1、停产停业损失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 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对于“适当”的标准,何为“适当”、其计算依据、计算方法,何种情况下 是“可以”补偿,何种情况下是“不可以”补偿,该条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也没有进行规定。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 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这在立法上未免是一个遗憾。希望有关部门能够 引起重视, 能够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更为明晰、 清楚的规定, 以促动拆迁过程中的公平公正。
上海市则采用了“以房屋面积计算”的方法,按被拆除城市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300-400 元,集体土上的房屋 150-350 元的标准计算,具体数额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这种计算方 法虽然简便易行,明晰清楚,但其不分企业经营状况如何、经营业务如何、厂房所在地理位 置如何, 简单地以 300-400 元的范围限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范围, 未免也是一种缺失公平公正 的计算方法。我们认为,对于停产停业损失应当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针对企业的经营 性质、经营业务、经营状况、赢利情况进行个案评估,才能确保公平的实现。 2、设备搬迁安装费 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 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在《中国 2010 年上海世博会场址非居住房屋拆迁评估和补偿的实施细则》中也明确“拆迁非居住房屋,拆 迁人还应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下列费用:(一)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 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的补偿办法。具体而言,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的补 偿金额,由拆迁人、被拆迁人或承租人依照上海市指导价确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 格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也可委托专业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确定。 3、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拆 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跟员工的劳动 合同,结果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三)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拆迁人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 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 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应当注意的是, 如果被拆迁厂房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发生分离时, 奖励费用应当支付给实际使用被拆迁厂房的 承租人,这已经由政策性文件进行规定,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每个地方每个时间段都会公布区位基准价,这个价格因地区差异很大,同一个地区的也因区位不同而有 所差异。 而厂房的拆迁包括厂房本身的补偿, 如常州市新北区钢混结构一平方 1797 元; 还包括土地补偿, 工业仓储出让地每平方 770 元,外加设备、搬迁费用、营业损失补偿、过渡费、奖励等等,大概每平方 可以赔到四五千块。而你那边应当根据你的厂房结构、土地性质套用当地具体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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