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合同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文件,该合同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本合同按相关法律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最终按乙方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为准,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合同中的项目投资金额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本项目未来能否达到预期目标,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合同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23年月13日,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与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就丙烯酸压敏胶项目(以下简称“纳尔丰城化工项目”)事宜签署《投资合同书》。
项目总投资为1.7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0 亿元。合同约定乙方投资在取得项目用地后36个月内完成。
乙方在甲方辖区内拟注册两家全资子公司丰城纳尔化工a有限公司及丰城纳尔化工b有限公司(名称以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其中a公司负责丙烯酸压敏胶项目,b公司负责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项目,双方确认所有本合同约定之权利义务由项目公司承担和享受,乙方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项目公司应遵纪守法,依法经营,积极接受甲方管理监督。
甲方提供68亩工业项目生产用地给乙方,地点位于唯美二期以北(四界和实际面积项目规划红线图为准),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生产用地。
乙方依法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取得项目用地,在全额缴清出让金后,可依法申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其中丰城纳尔化工a有限公司40亩,丰城纳尔化工b有限公司28亩。
根据项目类别,乙方确保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不低于250万元,建筑容积率达到0.6以上,项目全部投资后,预期年产值 30000 万元,年税收 2000 万元。工艺装备水平、技术研发水平、环保设施均达到行业先进标准。
乙方投资项目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1)为乙方提供优质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维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2)在乙方配合的前提下,协助乙方办理企业立项、审批和其他相关的证照手续。
(3)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为乙方招收工人。
(4)有权对乙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和管理。
(1)乙方投资的企业拥有法律赋予的财产、经营自主权和劳动用工自主权等权利。
(2)自愿遵守和执行甲方各项管理规定。
(3)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服从政府领导,执行本地政府以及园区管委会不违背合同条款和法律法规的各项工作安排;
(4)乙方建设及生产所产生的税收必须在丰城市内缴纳;
(5)乙方在建设经营过程中与其它第三方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6)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限进行开工建设和竣工投产,并确保合同约定投资额到位;乙方因客观原因确需延期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取得甲方的认可。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投资合同,投资建设生产基地,为保持公司的持续稳定的业绩增长,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提升公司的利润水平,为当地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为当地增加财政税收、增厚公司盈利回报公司所有股东。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董事会、股东会审批程序并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2、本项目投资金额较大,由此将增加公司现金流支出,增加财务风险;资金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较大的资金财务风险。
3、本项目未来能否达到预期目标,尚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5、合同中的项目投资金额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鉴于宗地交付进度与交付时间、相关报批事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6、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