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2年2月5日10时起至2022年12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标的物位于富锦路向东路1号仓库,约1700吨钢材(据实计算)。
起拍价:578万元;保证金:58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2年12月5日10时起至2022年12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四、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五、咨询、展示看样时间: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康吉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看样需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看样。
六、特别提醒:按标的实物现状拍卖,标的物数量等以办理提货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2月2日16时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九、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2年12月22日16:00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务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上述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一、拍卖成交后,涉及到标的物的拆、装、运等费用及现场人员等各方面安全事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仓储费等拍卖人和拍卖辅助机构未知的其他欠费及所有滞纳金均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若无法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送达。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2022年12月2日16时前;联合竞买人应于2022年12月2日11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康吉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宁夏路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