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青府发[]16 号 【发布部门】80903f002 【发布日期】2013.03.26 【实施日期】2013.03.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和先 进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青府发〔2013〕16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公司: 现将《青浦区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 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线
青浦区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好地发挥产业发展政策 的导向和扶持功能,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培育 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能级,确保我区经济 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一)现代商贸 1.业态集聚。支持符合本区产业规划和发展导向的大型商圈、商业街区以及服务业集 聚区建设,重点支持获得国家、上海市和本区认定授牌项目建设,支持重点区域和项目 的规划编制。 2.企业引进。支持引进大型商贸服务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国际知 名品牌总经销商(代理商)、高能级贸易企业、新型贸易业务企业以及能填补区域空白 的大型商贸企业。 3.商业网点。支持重点区域的商业配套建设,重点支持标准化菜市场以及早餐示范工 程建设,支持新农村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 .能级提升。支持企业开展连锁经营、品牌代理、特许经营,发展电子商务,实行网 络销售和交易,重点支持贸易促进平台建设,开展服务贸易和外包。 5.诚信创建。支持企业诚信经营、文明服务,支持“消费放心店(单位)”、“文明 菜市场”等荣誉称号创建评比。 (二)文化创意 6.业态集聚。支持符合本区产业规划和发展导向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示范基地、 孵化器建设,重点支持获得国家、上海市和本区认定授牌项目建设。
7.企业引进。支持引进媒体业、艺术业、工业及建筑业设计、网络信息业、咨询服务 业等文化创意产业主要领域的重点企业。 8.自主创新。支持企业建立文化创意工作室、设计中心、技术中心和事务所,开展产 品设计与技术研发,支持设计创新示范企业创建评比。 9.盘活资源。支持企业利用闲置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 资源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10.市场开拓。支持企业举办或者参加文化创意产业活动,开展产业对接与技术合 作,推介展示成果,开拓市场。 (三)现代物流 11.业态集聚。支持出口加工区向综合保税区发展,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以及物 流园区基地建设,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服务业联动协同发展。 12.企业引进。支持引进大型现代物流企业的总部、研发中心、结算中心、电子商务 及城市配送的信息中心。 13.自主创新。支持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开展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研发与应用,创新 业务流程和商业模式,建立物流信息平台,促进电子商务物流发展。 14.能力建设。支持企业设立总部机构、分支机构和功能性机构,开展跨区域网络化 经营,促进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制定与推广,促进物流包装的循环共用。 (四)休闲旅游 15.能级提升。支持企业参与国家 3a 级以上(含 3a 级)旅游景区(点)、市级以上 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四星级以上旅游饭店、特色精品酒店、绿色饭店、优质服务达标旅 馆、全国百强旅行社、市 3a 级以上(含 3a 级)旅行社以及较高级别的餐饮企业等评 定,支持景区游客中心等公益设施项目建设。 16.企业引进。支持引进符合旅游产业规划、投资总额达到一定规模的大型旅游企
业,支持引进全球酒店集团 10 强、中国饭店业集团 5 强等著名饭店管理集团。 17.特色旅游。支持企业开发购物旅游、红色旅游、文化旅游、会展旅游、游轮旅 游、农业旅游以及工业旅游等特色旅游产品;支持企业开发特色旅游商品(纪念品)。 18.宣传推广。支持开展区域旅游形象宣传推广,重点支持举办或参与重大旅游节庆 活动。 (五)软件信息 19.业态集聚。支持符合本区产业规划和发展导向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基地、电子商 务示范基地、软件出口(创新)园区建设,重点支持获得国家、上海市和本区认定授牌 项目建设。 20.企业引进。支持引进大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