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2年 9月 8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市青云路 517号房地产
征收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上海市青云路 517号房地产被上
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闸北第一房屋征
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实施征收,征收补偿总价为人民币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
根据《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沪静府房征
[2023]3号),公司位于上海市青云路517号的房地产被纳入征收范围。
2023年 9月 1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市青云路 517号
房地产征收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上海市青云路 517号房地产被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闸北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实施征收,征收补偿总价为人民币 52,682.18万元。其中:
1、根据公司拟与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
闸北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的《上海市国有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该房地产房屋价值补偿款、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款、其他各类补贴、奖励费用合计人民币 8,104.66万元,其中支付给公司人民币 44,104.66万元,支付给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器陶瓷厂有限公司人民币 4,000万元;
2、根据上海市闸北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青
云路 517号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相关规定,将以结算单方式补偿公司搬迁奖励人民币 4,577.52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2023年 9月 1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市青云路
517号房地产征收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本次征收的征收方为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屋
征收实施单位为上海市闸北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公司均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本次交易标的为上海市青云路 517号房地产。根据《上海市房地
产权证》(沪房地闸字(2009)第 023377号)记载,房地产权利人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计建筑面积 10,770.63平方米,房屋类型为工厂,用途为厂房;宗地面积 4,496平方米,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来源为出让,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期限自 2004年 8月 30日至 2054年 8月 29日止。
该房地产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
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的征收补偿总价为人民币 52,682.18万元,其中:
1、根据拟签订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被征
收房屋经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单价为人民币 3.50万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款为人民币37,697.21万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款为人民币3,769.72万元,其他各类补贴、奖励为人民币 6,637.74万元,合计人民币 48,104.66万元。
2、根据上海市闸北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青
云路 517号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相关规定,将以结算单方式补偿公司搬迁奖励人民币 4,577.52万元。
公司拟于 2023年 9月与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闸北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被征收房屋坐落于青云路 517号。
2、被征收房屋经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房地产市
场评估价格单价为人民币 3.50万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3、根据相关规定及本基地征收补偿方案,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
4、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款为人民币 3,769.72万元。
5、其他各类补贴、奖励合计人民币 6,637.74万元。
6、公司应当在本协议生效后 7日内将被征收房屋的《公房租赁
凭证》或《房地产权证》及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原件)交征收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报有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7、公司应当在本协议生效后在 30日内搬离原址,并负责共同居
住人/房屋使用人按期搬迁,共同居住人/房屋使用人未搬迁的,公司承担未按期搬离的相关责任。
8、本协议生效后,公司搬离原址 90日内,征收方/房屋征收实施
单位应向公司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款项,共计人民币 48,104.66万元,征收款中的人民币 4,000万元为补偿上海电器陶瓷厂有限公司款项。
本次交易系公司根据政府规划实施,交易定价依据相关规定及相
关征收补偿方案,由相关方协商确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征收预计将在 2023年度实施完成。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
算,在扣除账面净值、土地增值税等支出后,本次征收对公司 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的影响约为人民币 4.97亿元,具体以审计机构年度审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征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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